黄庭坚的书法《廉颇蔺相如传》是一幅极具艺术魅力的作品。他的字体纵横开张,气势磅礴,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。这幅作品展现了黄庭坚深厚的书法功底和对历史的深刻理解。整幅作品充满力量感和诗意,让人陶醉其中。
作品简介:
作品:《廉颇蔺相如传》
作者:黄庭坚
尺寸:纵32.5厘米,横1822厘米
材质:白纸本
收藏: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藏。
此卷为黄庭坚书《史记.廉颇蔺相如列传》,文中有节略。全篇一共是4500字。黄庭坚在抄写时只写了一千多字,他从“廉颇者赵之良将也”开始,只抄到了“先国家之忧,而后私仇也”,一气呵成气势贯通。最后一个“也”字拉出了长长的一道,给我们感觉到黄庭坚在书写的时候表面上是在抄,实际上他把自己对党争的看法,自己人生的起伏,完全的蕴藏在笔墨中,把书法的言外之意带了出来。
卷尾无书写纪年和史款,约书于绍圣二年(1095年)。卷内钤有“ 内府书印”、“绍兴”连珠印、 “内省斋”、“秋壑图书”、欧阳玄印”、“项子京家珍藏”、等印鉴,还有项元汴跋。此卷是传世黄书中的名迹,《式古堂书画会考》、安歧的《黑缘会观》等书均有著录。
释文:
廉颇者,赵之良将也。赵惠文王十六年,廉颇为赵将伐齐,大破之,取阳晋,拜为上卿,以勇气闻於诸侯。蔺相如者,赵人也,为赵宦者令】缪贤舍人。赵惠文王时,得楚和氏璧。秦昭王闻之,使人遗赵王书,原以十五城请易璧。赵王与大将军廉颇诸大臣谋:欲予秦,秦城恐不可得,徒见欺;欲勿予,即患秦兵之来。计未定,求人可使报秦者,未得。宦者令缪贤曰:“臣舍人蔺相如可使。”王问:“何以知之?”对曰:“臣尝有罪,窃计欲亡走燕,臣舍人相如止臣,曰:’君何以知燕王?’臣语曰:’臣尝从大王与燕王会境上,燕王私握臣手,曰“原结友”。
以此知之,故欲往。’相如谓臣曰:’夫赵强而燕弱,而君幸於赵王,故燕王欲结於君。今君乃亡赵走燕,燕畏赵,其势必不敢留君,而束君归赵矣。君不如肉袒伏斧质请罪,则幸得脱矣。’臣从其计,大王亦幸赦臣。臣窃以为其人勇士,有智谋,宜可使。”於是王召见蔺相如曰:“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,可予不?”相如曰:“秦强而赵弱,不可不许。”王曰:“取吾璧,不予我城,奈何?”相如曰:“秦以城求璧而赵不许,曲在赵。赵予璧而秦不予赵城,曲在秦。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。”王曰:“谁可使者?”相如曰:“王必无人,臣原奉璧往使。城入赵而璧留秦;城不入,臣请完璧归赵。”赵王於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秦。秦王坐章台见相如,相如奉璧奏秦王。秦王大喜,传以示美人及左右,左右皆呼万岁。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,乃前曰:“璧有瑕,请指示王。”王授璧,相如因持璧却立,倚柱,怒发上冲冠,谓秦王曰:“大王欲得璧,使人发书至赵王,赵王悉召群臣议,皆曰’秦贪,负其强,以空言求璧,偿城恐不可得’。议不欲予秦璧。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,况大国乎!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驩,不可。於是赵王乃斋戒五日,使臣奉璧,拜送书於庭。何者?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。今臣至,大王见臣列观,礼节甚倨;得璧,传之美人,以戏弄臣。臣观大王无意偿赵王城邑,故臣复取璧。大王必欲急臣,臣头今与璧俱碎於柱矣!”相如持其璧睨柱,欲以击柱。秦王恐其破璧,乃辞谢固请,召有司案图,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。相如度秦王特以诈详为予赵城,实不可得,乃谓秦王曰:“和氏璧,天下所共传宝也,赵王恐,不敢不献。赵王送璧时,斋戒五日,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,设九宾於廷,臣乃敢上璧。”秦王度之,终不可强夺,遂许斋五日,舍相如广成传舍。相如度秦王虽斋,决负约不偿城,乃使其从者衣褐,怀其璧,从径道亡,归璧于赵。秦王斋五日后,乃设九宾礼於廷,引赵使者蔺相如。相如至,谓秦王曰:“秦自缪公以来二十馀君,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。臣诚恐见欺於王而负赵,故令人持璧归,间至赵矣。且秦强而赵弱,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,赵立奉璧来。今以秦之强而先割十五都予赵,赵岂敢留璧而得罪於大王乎?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,臣请就汤镬,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。”秦王与群臣相视而嘻。左右或欲引相如去,秦王因曰:“今杀相如,终不能得璧也,而绝秦赵之驩,不如因而厚遇之,使归赵,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!”卒廷见相如,毕礼而归之。相如既归,赵王以为贤大夫使不辱於诸侯,拜相如为上大夫。其后与秦王会渑池,相如功大,拜为上卿,位在廉颇之右。廉颇曰:“我有攻城野战之大功,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,位居我上,我见相如,必辱之。”相如出,望见廉颇,引车避匿。舍人相与谏,请辞。相如曰:“相如虽驽,独畏廉将军与谏,请辞。相如曰:“相如虽驽,独畏廉将军哉?今之视廉将(此处大段删节原文)军,孰与秦王?顾强秦不敢加兵於赵者,徒以吾两人在也。两虎共斗,其势不俱生。吾所以为此者,先国家之急而后私雠也。”
作者简介
黄庭坚(1045年-1105年),字鲁直,自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又称黄豫章,以谪仙自称,世称金华仙伯。洪州分宁(今江西修水)人。其父黄庶是专学杜甫的诗人。“江西诗派”的开山之祖,中国北宋诗人、词人、书法家。
黄庭坚自幼聪颖好学,记忆力惊人,治平四年(1067年)进士,调叶县(今河南叶县南)尉知太和县(今江西泰和)。元丰八年(1085年)庭坚为承议郎,参加校定《资治通鉴》,主持编写《神宗实录》。哲宗时元花八年(1093年),黄庭坚进为秘书丞兼国史编修官。绍圣初(1094年),知宣州(今安徽宣城)、鄂州(今湖北武汉)。章惇、蔡卞劾其所修实录多诬,遭贬谪。同年底,被贬为涪州(今四川省涪陵县)别驾,安置在黔州(今四川省彭水县)。崇宁二年(1103年),朝中形势又大变,诏令销毁“三苏”、秦观、黄庭坚的文集。同年十一月,被除去官衔,羁管宜州(今广西宜州市)。崇宁四年(1105年)九月,黄庭坚在寒交迫中凄凉离世,享年61岁。
黄庭坚对宋诗的影响是比较大的,其作思路有迹可循,甚讲法度,便于学习,所以其追随者很多。早年以文章诗词受知于苏轼,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并称“苏门四学士”。诗以杜甫为宗,讲究修辞造句,强调“无一字无来处”,多写个人日常生活,风格奇崛,为江西诗派开创者。著作有《豫章黄先生文集》《山谷琴趣外篇》(《山谷词》)。黄庭坚“涤亲溺器”的感人孝行,被载入中国古代二十四孝,成为中华儿女的典范而世代传颂。
作品名称:
北宋黄庭坚廉颇蔺相如列传草书书法,文件大小:2.2GB,尺寸:1667.68X32.5厘米,像素:196970X3839,分辨率:300DPI,文件格式:tif
北宋黄庭坚廉颇蔺相如列传草书书法部分图片预览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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